《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正式颁布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已于9月23日经我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至此,我市有了第一部规范公园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由于国家、省没有制定关于公园的法律法规,我市公园管理之前只能依据市政府规章《厦门市公园管理规定》进行,《厦门市公园管理规定》制定较早,对于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没有规范,导致了我市公园管理上的诸多问题。《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的制定,规定了公园的规划建设程序,明确了公园的绿地率,规范了公园宠物入园和车辆入园问题等,解决了目前困扰我市公园管理的诸多问题,为我市公园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并将成为下一步我市公园建设发展的坚实保障。(政策法规与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