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福建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转发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0]159号),拟推荐集美区政府参评全国绿化先进集体;推荐朱希宝(男,厦门市园林植物园)参评全国绿化劳动模范;推荐李文昌(男,厦门市同安区林业局)参评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
推荐参评全国绿化先进集体的单位简况:
集美区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绿色海峡西岸的部署,加快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明。全区森林覆盖率45.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3%,人均公共绿地9.3平方米。2009年获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福建省林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4月被评为“省级绿化模范区”。
推荐参评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个人简况:
朱希宝——厦门市园林植物园高级技工。1983年3月从部队专业至今,一直在植物园从事园林绿化工作。他潜心学习、钻研种植技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工作中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带头抢干重活累活,默默无闻工作在植物园的第一线。2004年荣获“全国绿化奖章”称号。
李文昌——厦门市同安区林业局局长。自1980年7月以来,长期从事林业工作。积极推进同安区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持续深入开展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在森林资源保护,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绩;积极发展森林旅游;高度重视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补偿制度,同安区的林权制度改革得到了顺利的实施。三十年来,他敬业爱岗,工作勤勤恳恳,扎实认真,富有开拓进取精神;工作作风细腻、求实,一步一个脚印从一名普通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成长为一名经验丰富、优秀的林业行政管理工作者。1999年荣获“全国绿化奖章”称号。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0年10月11日— 10月15日
受理单位:厦门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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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5181232 传真:5181231
厦门市绿化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