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政园林局2010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部门共有11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 1个;事业单位10个。具体如下:
1、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本部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2、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3、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属参公事业单位。
4、厦门市园林植物园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5、厦门市忠仑公园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6、厦门市园博园景区管理处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7、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厦门市市容环卫处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9、厦门市市容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0、厦门市员当湖管理中心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1、福建省厦门市坂头国有防护林场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本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市政园林专业规划;制定城市市政建设、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供水、燃气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2、本局及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园林资源调查评估和档案管理工作。
3、市政公用、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设施建设项目和维护专项工程项目以及资金计划及其分配。
4、组织市政、市容环境卫生、给排水、污水处理、燃气、公交场站、园林绿化等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5、指导和管理城市管线工程建设。
6、指导和管理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7、制定市政公用环卫管理标准和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并监督实施;组织对全市市容环卫、市政设施、道路养护和园林绿化养护等进行考评。
8、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全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岛内护林防火工作;负责规划区内树木砍伐、移植和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工作;审定绿化补偿费和异地绿化补偿费。
9、制定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并组织资源调查;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10、制定市政园林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研究及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11、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各区市政建设和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2010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0部门本年收入合计59562.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6639.01万元(含政府性基金3199.24万元)、其他收入2923.65万元(含从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589.48万元)。2010年部门本年支出合计6504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2613.48万元、医疗卫生490.31万元、环境保护9146.9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52149.50万元、农林水事务25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96.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5万元、其他支出104.79万元。
第三部分:2010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0年财政拨款支出65040万元,2010年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2691.89和动用上年结余支出12348.1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经费14767.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经费50272.98万元,主要项目包括:路灯电费——包括全市道路路灯、交通指示灯、小区路灯(移交市政园林局管辖的小区)、夜景工程的电费开支;路灯维修经费——用于所管辖的节能灯、汞灯、金卤灯、夜景灯共58,456盏,保证路灯亮灯率97%的正常维护费用;道路维护经费——市管的主干道33条,总长112.931公里,总面积420.311万平方米的道路、人行道、挡土墙的维护费用;垃圾处理经费(含垃圾焚烧经费)——负责全市垃圾转运、梵烧、填埋处理及垃圾渗滤液处理,共处理后坑垃圾转运量49.58吨,垃圾填埋量93.31万吨,垃圾梵烧量16.2万吨的经费;海域垃圾保洁和收运业务费——负责厦鼓海域9.5平方公里,厦金海域30平方公里海域垃圾保洁打捞,第一码头岸线船只垃圾收运和鼓浪屿垃圾转运工作;道路洒水费——用于32条主干道面积281.2万平方米晴天每天一冲二洒水的经费;公共绿地养护费——公共绿地面积427.4万平方米的绿化养护经费;行道树绿化养护——用于养护全市主干道扣除棕榈科树木和单排树,全长161公里;公园绿化养护经费——植物园、忠仑公园、白鹭洲公园、园博园的绿地养护;筼筜湖的排洪泵站及西水东调电费;排洪泵站闸门西水东调运行维护费——用于主要泵站设备检修、闸门维护、西水东调、管道及阀门维修、进水格栅更新、飞力泵检修、ABS泵维修的经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按文件规定林场4.35万亩生态林森林效益补助每亩12元。
附件:1、2010年市政园林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公开表
2、2010年市政园林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