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环境卫生设施拆迁许可 |
办理机构 |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
| 办理地址 |
建设大厦8楼对外办事审批窗口 |
办理人员 |
陈艳鑫 |
| 咨询电话 |
0592-2667965 |
网上审批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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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冬春)下午15:00-17:00(夏秋)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申办条件 |
1、已取得合法的建设手续(立项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红线批准);
2、建设替代的环境卫生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原有的环境卫生设施方可拆迁。
(法律依据:由本实施办法规定) |
| 申办材料 |
1、申请书;
2、合法的建设手续(立项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红线批准);
3、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地形图;
4、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新建环境卫生设施施工图。
(法律依据:由本实施办法规定) |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44条;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2条; 3、《厦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26条。 |
| 办理程序 |
l、向市政园林局市政设施管理处申请;
2、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3、提交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新建环境卫生设施施工图;
4.发环境卫生设施拆迁审批意见书。 |
|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
无行政许可收费。所需迁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 办理时限 |
完整的相关资料后,10个工作内审批完毕。 |
| 备注 |
一、申请表格:
无
二、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市政设施管理处。
三、行政许可申请的决定机关: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四、公示网站: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网(http://www.xmszyl.gov.cn) |
| 类别 |
行政许可 |
| 是否网上审批 |
是 |
| 审批编号 |
A18 |
| 审批网址 |
http://spjc.xm.gov.cn/ |
| 审批系统类别 |
集中建设 |
| 许可内容 |
准许拆迁环境卫生设施。 |
| 许可数量及方式 |
本许可没有数量限制,可直接向我局市政设施管理处申请。 |
| 法律效力 |
申请人取得环境卫生设施拆迁审批意见书并建设替代的环境卫生设施后方可拆迁环境卫生设施。 |
| 救济权力 |
1、当事人在申请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2、当事人的行政许可被驳回时,有权要求许可部门说明理由。 3、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许可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己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时,当事人因此遭受财产损失,有权依法提出补偿。 5、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时,有权要求赔偿。 6、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当事人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应同时履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义务;维护国家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法定许可权利和正常的行政许可秩序。 |
| 证件及有效期限 |
环境卫生设施拆迁审批意见书。有效期限为长期有效。 |
| 年审或年检 |
无 |
| 监督机构及电话 |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92-5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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