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许可 |
办理机构 |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
| 办理地址 |
建设大厦8楼对外办事审批窗口 |
办理人员 |
陈艳鑫 |
| 咨询电话 |
0592-2667965 |
网上审批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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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冬春)下午15:00-17:00(夏秋)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申办条件 |
1、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维修服务通讯工具、专用车辆。
3、有公开的安装、报修、维修、抢修等工作流程及服务电话,且有24小时值班人员。
4、有必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
(1)与安装管道相匹配的钻孔设备、机械绞丝设备;
(2)常用的工具和维修用的零配件;
(3)能直接检测燃气压力、流量,水压、水量、温度等主要检修、调试指标的专用仪器;
(4)燃气检漏仪及泄漏浓度报警器;
(5)其他必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
5、配备4名以上具有工程、经济、会计等初级以上(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燃气或相关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6、有4名以上持有燃气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
7、有按照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其它相关规定要求制定的作业标准。
8、有完善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承接的业务依照有关标准,建立了严格的检验制度和质量保修制度。
9、有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和服务标准。
10、有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厂家签定的《安装、维修委托书》。 |
| 申办材料 |
1、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表——厦门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
2、验资证明。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万元。
3、固定经营场所所有或租用证明。
4、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维修服务通讯工具、专用车辆清单。
5、必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清单。(A.与安装管道相匹配的钻孔设备、机械绞丝设备;B.常用的工具和维修用的零配件;C.能直接检测燃气压力、流量,水压、水量、温度等主要检修、调试指标的专用仪器;D.燃气检漏仪及泄漏浓度报警器。等)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聘用合同。
7、安装、维修作业人员的燃气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8、企业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
9、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0、检验制度和质量保修制度。
11、24小时值班等服务制度和服务标准。
12、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厂家签定的《安装、维修委托书》 |
| 办理依据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3号)
《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城[2007]250号) |
| 办理程序 |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依法受理;
3、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许可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
|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
无 |
| 办理时限 |
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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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行政许可 |
| 是否网上审批 |
是 |
| 审批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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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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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系统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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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内容 |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许可 |
| 许可数量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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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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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济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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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及有效期限 |
无 |
| 年审或年检 |
无 |
| 监督机构及电话 |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92-5181107 |